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

吸引力法則

**宇宙法則的定義**

  我們要協助你更進一步認識三條永恆的宇宙法則,如此你才能有效運用它們,在生命中得到滿足。第一條法則是吸引力法則,如果你不明白吸引力法則,就無法運用第二條用心創造的方法和第三條隨順的藝術。你必須先明白第一條法則並有效運用,才能明白且運用第二條。明白了第二條法則,也能有效運用之後,才能了解和運用第三條法則。

  第一條法則是吸引力法則,它說:同頻共振,同質相吸。這樣的說法雖然看起來很簡單,卻定義了宇宙中最強大的法則。宇宙間的萬事萬物無一不受強大的吸引力法則影響。

  第二條法則是用心創造的方法,它說:我的思維所在,我相信或期待的事物,就會真的存在。簡單來說,心裡想什麼,就得到什麼,不管你要不要。用心創造的方法,其精髓在於用心運用思維,如果你不明白這些法則並用心運用,你就放棄了創造的權利。

  第三條法則是隨順的藝術,它說:我就是這個樣子,我也願意隨順,讓其他人就是他們的樣子。當你願意隨順,讓其他人保持他們原本的面目,就算他們給你重重限制,你仍是個隨順者,但除非你先明白你如何變成現在的模樣,你才能到達隨順的境界。

  除非你透過思維邀請其他人(或把注意力放在他們身上)進入你的體驗,除非你透過思維召喚某些情況(或透過對情況的注意),否則這些人事物都無法變成你的體驗。等你明白這個道理,在體驗生命的同時,才能成為真正的隨順者。

  明白了這三條強大的宇宙法則,並用心加以運用,你才能充滿喜悅地享受自由,創造出完全符合心願的生活體驗。一旦你知道進入體驗的人事物都必須透過你的思維得到邀請,你就能改變生活方式,符合你進入有形世界時所抱持的目的。因此,了解吸引力法則,加上用心創造個人生活體驗的意念,最後就能讓你享有無與倫比的自由,這時你也能完全了解隨順的藝術,並充分加以運用。


節自:這才是吸引力法則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